岗位 | 招聘 数量 | 学科 | 专业或研究方向 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岗位要求 | 性别 | 年龄要求 | 备注 |
辅导员1 | 4 | 不限 | 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 | 男 | 不超过30周岁(1992年3月21日后出生);有高校学生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3月21日后出生) | 需入住男生学生公寓 |
辅导员2 | 2 | 不限 | 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 | 女 | 不超过30周岁(1992年3月21日后出生);有高校学生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3月21日后出生) | 需入住女生学生公寓 |
辅导员3 | 2 | 心理学 艺术学 | 心理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设计学类、美术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 | 不限 | 不超过30周岁(1992年3月21日后出生);有高校心理健康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3月21日后出生) | 1.需入住学生公寓; 2.最高学历为大学本科或最高学位为学士的应聘人员,要求具有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且须在入职之日起4年内(含第1年见习期)考取硕士研究生,否则将予以解聘。 |
备注:
1.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融媒体中心(记者团)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2.高校学生工作经历、心理健康工作经历须由原就职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高校二级学院证明无效),同时附上社保缴纳证明或合同证明。
3.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