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文润永康”工程,加强市文广旅体局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公开选调永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共5名,其中,永康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一)4名,永康市图书馆工作人员(岗位二)1名,具体要求如下:
类别 | 选调岗位 | 身份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岗位一 | 永康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事业 | 4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岗位二 | 永康市图书馆 | 事业 | 1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二、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永康市范围内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忠诚于党的事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文化、旅游、体育工作,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担当负责;组织纪律观念强,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能在各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5月15日)。其中新录用的镇(街道、区)工作人员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5年),其他特殊人员(如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等限制性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因录用试用期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
4.1986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但仍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条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个人报名、综合比选、择优选调等程序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19日。
2.报名地点:永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金城路15号质监大楼5楼501-2室),联系电话:89289819,联系人:应蕾、郎楚楚。
3.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永康市文广旅体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选调名额。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参加选调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综合比选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内容:综合应用能力(含写作)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设置合格分,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及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如无合适人选,相应岗位进行核减。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数不足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2)面试
方式:结构化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设合格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如无合适人选,相应岗位进行核减。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最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组织考察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研究决定
由市文广旅体局研究决定拟选调对象。如无合适人选的,可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名额。
五、组织领导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文广旅体局组织实施,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文广旅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9289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