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金华开发区国有企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管理人员7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定,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善于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沟通协调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2.大学及以上学历;
3.任职要求和工作经历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4.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上一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违纪违法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313号金华之心5号楼A座3楼金开招商招才集团会议室。
2.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准确如实填写的附件2《应聘报名表》;
②户口本、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
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以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作佐证材料及其他有效材料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若未按要求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或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则视为无效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同时,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请保持手机畅通,招录相关信息我们将通过短信形式及时通知。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因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合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改报。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1:3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审查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聘用对象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和福利(五险一金),享受国有企业薪酬待遇及其他福利。
(二)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在金华市本级无自有房产,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请开发区人才租赁房(拎包入住)。
(三)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解决子女本地公办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
(四)符合市、区人才政策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相关其他人才政策(从高从优不重复)。
(五)咨询电话:0579-83217306、83183910。
四、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统一截止至报名开始日。
(三)行政(参公)、事业人员到公司任职须辞去公职。
(四)本次招聘公告、成绩等招聘信息均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kfq.jinhua.gov.cn/)。
(五)监督电话:0579-89150101。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组织人力社保局和国资监督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监督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