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丽水至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派往丽水市司法局从事司法行政相关辅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3.招聘岗位:会计财务人员1名,具有会计资格证书且有一年以上会计岗位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方式确定人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1日到7月17日,报名时间为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一寸彩色近照2张。 3.报名地点:丽水市司法局307室(莲都区城东路99号)。 4.咨询电话:0578-2121060,0578-2106113。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考试方式,择优进行录取。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放弃或不合格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在丽水市司法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反映或有不良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3.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扫码下载报名表) 丽水市司法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