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缙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缙政办发〔2017〕105号)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缙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缙云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7名,具体的招考单位、对象、岗位、人数、报考资格和考试方式等详见《2023年缙云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查询(公告中“网上”即指该网站)。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所从事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具有缙云县户籍或缙云县生源(以2023年7月1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7月12日至2005年7月12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12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否则不予聘用。部分招聘岗位年龄、学历有放宽条件的,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3年7月12日9时-7月13日17时。
网址: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温馨提醒:报名时间结束后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再予以改报,请报考人员注意时间节点,提前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7月12日9时-7月13日18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3年7月12日9时-7月13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7月20日9时-7月22日9时。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其中岗位代码01-37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试方式,岗位代码38-39岗位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试方式,岗位代码40-41岗位采取技能测试+面试考试方式。
(1)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 :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自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等)。
(2)体能测试。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辅助岗位(岗位代码38、39)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100米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俯卧撑(女仰卧起坐)等3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100分(标准为丽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达标标准),总分180分为合格分,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技能测试。驾驶员岗位(岗位代码40、41)面试前进行技能测试。科目为驾驶技术,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9名的按1:2确定,招考计划10名及以上的按1:1.5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2023年缙云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注册备案表等以及其它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所学专业资格的审查主要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招聘单位审查确定。对报考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八)成绩计算
驾驶员岗位(岗位代码40、41)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他岗位(岗位代码01-39)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驾驶员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或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递补
本次考试总成绩保留至下一次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期间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如遇编外工作人员解除合同等情况,招聘单位可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的(其中招考计划3-9名的按1:2确定,招考计划10名及以上的按1:1.5确定),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12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3)截止2023年7月1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按其迁出地进行认定。
(4)考试违纪人员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5)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联系电话:0578-3127520。
本公告由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8-3127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