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泉溪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消防协管员5名。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应急消防协管员 5 名
02
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善于学习,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消防退役人员或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验者、具备相关资格证书者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分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适宜从事机关单位临聘人员工作的情形。
03
工资待遇
按照县机关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04
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周五)17:30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泉溪镇人民政府1号楼二楼党建办公室。咨询电话:0579-89092321。
3.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携带一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表。
(二)网络报名。将报名表、证件照、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等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1931874170@qq.com。通过网络报名的,请在发送报名邮件后,拨打咨询电话告知报名情况,以免遗漏。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06
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通知笔试人选。
2.笔试。考试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原则上以选择、判断、填空等题型为主。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再相同,以学历高者排位在前。
4.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人员,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5.因出现报考人员逾期不报到、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等情况,发生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未尽事宜由泉溪镇人民政府解释,出现特殊情况由泉溪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泉溪镇纪委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