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相关专业详见《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2023年招聘教师专业目录》。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3.留学生须取得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报考前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相应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
6.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9日以后出生);省级优秀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省级教学名师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7.骨干教师须具有五年及以上相关学科从教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9日(需提供相关证明或五年从教经历证明,见附件模版),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市级(含市级)以上学科教学竞赛(课堂教学比赛或综合教学比赛)中获二等奖(含)以上。
(2)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市级(含市级)相应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含)以上。
(3)主持或执笔的教科研课题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主持过省级课题。
(4)获得过市教坛新秀及以上层次绿谷名教师或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含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等)。
8.丽水市内公办在编教师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公众号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6月4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链接网址:https://www.wjx.top/vm/miV0xKd.aspx,
相关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箱 bsdlssyxx2022@sina.com;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2023年6月7日前在丽水市教育局网站、北师大丽水实验学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对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
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2.资格复审
学校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考岗位报名表、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需进行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均设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丽水市教育局网站、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公众号,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每个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按该岗位参考人员平均成绩的80%划定。
2.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人员确定
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6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选。
(2)技能测试内容
上机操作,其中程序设计可使用的语言为Dev-C++、Python,考生可任选一种语言完成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相应学科专业技能水平,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①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30%)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②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考核(试讲+答辩,下同)。课堂教学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备课时间为60分钟,面试时间为15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
(五)成绩
(1)初中信息技术(岗位代码:5)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40%
总成绩相同的,按课堂教学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上述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除上述岗位外的其他招聘岗位(岗位代码:1、2、3、4、6、7、8、9、10)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60%
总成绩相同的,按课堂教学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引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1.聘用后享受丽水市直公办学校教师薪酬标准。
2.聘用后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人才类别认定,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关人才待遇,可享受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3.学校提供教师周转房,同时享受学校餐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2.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3.咨询电话:冯老师13337609775(微信同号)
雷老师13587197169(微信同号)
办公电话:0578-2991128 0578-299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