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精神,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确定何晓波等13位同志为拟聘用对象(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24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联系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78-2278057)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